Tuesday, November 2, 2010

給你 2010.10.30 [部份閱讀]

要是真的不喜歡
或和我也只是你在社會上交際的一種方式


那得了
讓我早點離開喜歡你的軌道
再不出軌,我的喜歡就真的無藥可救了

No comments: